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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南市工商局2017年度打假十大典型案例

    中安在线讯据淮南网报道,2017年,淮南市工商局继续开展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。全年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,检查经营主体2200余户,检查集贸市场400余个次,整治重点区域85处,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81起,案值99.39万元,结案253起,罚没款138.91万元。

    日前,淮南市工商局公布了2017年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十大典型案例。

    一、淮南市某某米业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大米案。

    该案涉案金额4.92万元,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万元,没收侵权“蜻水”牌大米1370袋、侵权“蜻水”牌包装袋6100条。

    二、毛集实验区个体户刘某销售侵犯“口子”“古井贡”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。

    该案涉案金额3.31万元,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.5万元,没收侵权“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献礼版”白酒435瓶、侵权“口子窖”6年白酒12瓶。

    三、安徽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侵犯“耐克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。

    该案涉案金额3.22万元,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.3万元,没收侵权“耐克”鞋子41双、“耐克”衣服19件。

    四、淮南市某某乐器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。

    该案涉案金额0.01万元,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万元,没收侵权“敦煌高级精品玳瑁古筝指甲”75付、“正宗敦煌玳瑁指甲”42付、“上海敦煌玳瑁指甲”15付。

    五、寿县某某服装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。

    该案中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的网店中,销售女裤服装宣传“使用进口优质面料”,属虚假宣传,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万元。

    六、谢家集区个体户陈某销售侵犯“口子”、“古井贡”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。

    该案涉案金额0.33万元,当事人在五年内存在多次销售侵权白酒行为,且拒不改正,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9万元,没收侵权白酒98瓶。

    七、高新区个体户程某无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品案。

    该案涉案金额0.33万元,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万元,没收冒用安徽科瑞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名称的无机纤维真空保温板384平方米(80箱)。

    八、凤台县个体户王某销售侵犯“牛栏山”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。

    该案涉案金额1.76万元,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.2万元,没收侵权“牛栏山”陈酿白酒98箱。

    九、寿县个体户韩某销售不合格液化气案。

    该案涉案金额3.42万元,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.77万元。

    十、淮南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“3M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。

    该案查获侵权“3M”口罩11949个,案值8.11万元,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
    (记者 廖凌云)